今朝没酒早点睡

To understand the cause of things

唉,搞了这么多年法学才开始反省自己有没有逻辑暴力的嫌疑。就是仗着嘴快逻辑歪,把人噎死。


这样子不好,真的不好。这种说话方式的前提似乎就是对方没有我聪明,目的是把对方说服,而不是互相交流和理论完善。虽然现在外边网上满地乱走的都是这种价值输出的人,我还是希望把价值观的选择权交给读者。


就好像张老师说过的,比(法律)解释者的智慧更重要的,是解释者的自律。


比权力更重要的是自制。知识和话语的权力应该也可以同理而论。power tends to grow out of control.


昨晚上看论文,那个作者最后也说,当我们提出一个理论的时候,我们所期望得到的反馈,不应该是“emm这东西好像从逻辑上没有毛病,” 而是“It strikes me as right.” 不是擅长语言游戏就可以以此服人。


每一个逻辑玩家都希望自己理中客,但是我总怀疑,无可避免地,我们对每一种理论的偏好和支持里面,难免personal的诱因。


不过,或许这也是大家互相挑刺的目的之一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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